今天是:

宗教政策法规问答系列1

发布时间:2016-6-26 15:56:06  浏览量:6132 次
      1、我们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主要有哪些方面? 
  (1)宗教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也不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 
  (2)宗教信仰自由受国家宪法的保护,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3)要宣传无神论,但不能把有神论和无神论的区别等同于政治上的对立。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 
  (4)国家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制止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5)我国宗教方面的矛盾主要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在一定条件下也可能出现对抗性的问题,要严格区别、妥善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 
  (6)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宗教对外友好交往,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不允许境外任何组织、团体和个人干预我国宗教事务, 
  (7)爱国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要支持他们加强自身建设,自主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 
  (8)爱国宗教界人士是团结信教群众、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培养爱国宗教教职人员队伍。 
  (9)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要树立公民意识,把爱国与爱教结合起来,在国家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进行活动。 
  (10)所有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都必须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人民团结,维护祖国统一。      

  2、《宪法》中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直接涉及宗教问题的条款有两条:第三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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