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清真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7-4 11:41:04  浏览量:4623 次

 

 

泰安市伊斯兰教协会文件

 

泰伊字〔2016〕6号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

清真寺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伊协:

   市伊协于5月下旬,重点对全市20所清真寺进行了安全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各清真寺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绝大多数清真寺管委会积极筹措资金对清真寺的病险建筑物进行了维修除险,但还有部分清真寺由于缺乏资金,没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病险建筑物进行必要的维修加固,目前正值斋月,且已进入雨季,为做好清真寺汛期安全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清真寺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清真寺承载着为各族穆斯林群众从事社会生产、宗教生活,婚嫁、殡葬服务等社会功能,是各族穆斯林群众在重大节日举行集会活动的公共场所,做好清真寺安全工作至关重要,随着汛期的到来,高温、雷电、暴雨、强风等极端天气逐渐增多,各种安全事故将进入多发期,各地伊协和清真寺要充分提高做好清真寺汛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全面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早预防。 

  二、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地伊协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对辖区内清真寺开展防汛安全检查,督导清真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重点:1、各清真寺的防汛应急预案;2、值班人员和制度落实情况;3、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物;4、建设工地安全隐患;5、防雷击、用电设施、用电线路安全隐患;6、排水渠道是否畅通等。

三、全面落实汛期安全工作责任。各清真寺管委会,要切实把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信教群众在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建筑内开展宗教活动,坚决杜绝危及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事故发生。 

各地伊协要和清真寺管委会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突发安全情况的,要在第一时间及时上报。

 

 

泰安市伊斯兰教协会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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